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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2年电焊工无证上岗、证件过期将重罚入刑!

2022年电焊工无证上岗、证件过期的企业将面临重罚,情节严重可入刑!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中去掉了可以两个字,意味着只要发现,直接罚款!

案例一:违规电焊作业,8人窒息遇难,1名消防员牺牲!

大连市1月3日召开“12·31”火灾事故现场会,会议透露事故初步原因查清,是企业违法建设冷库,违规使用易燃保温材料,违规使用电焊动火作业,造成保温材料着火,产生大量有毒气体致8人窒息遇难,1名消防员牺牲,5人受伤!公安部门已依法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控制。1.jpg

2021年12月31日11时11分,大连市沙河口区新长兴市场地下二层冷库发生火灾。

案例二:违规电焊作业,爆炸致4人死亡!

2021年12月28日,山西省临汾市临汾染化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二硝车间硝化分离器至水洗锅间的放料蒸汽夹套管道有漏点,在未办理完动火作业票证和安全措施未落实的情况下,违规对夹套管道漏点进行补焊(电焊作业),导致放料管道内的2,4-二硝基氯苯受热分解爆炸。目前,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三:一次电焊作业5条命!企业负责人、电焊工均被追刑责!

2020年11月6日9时29分许,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鹿乡村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其中1人经送医抢救无效于2020年11月9日死亡),1人受伤。经调查,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1106”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原因系电焊作业引燃墙面上聚氨酯泡沫易燃保温材料,并挥发出大量可燃气体,后迅速引发轰燃,蔓延成灾。其中,涉事公司未对3名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在其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安排其违规上岗进行电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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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许彦光,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其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项和第(五)项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毛晨航,系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冷库南部排酸间中立柱安装作业的组织者,其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在明知胡利宏、陈玉林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仍安排胡利宏、陈玉林从事焊接作业。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胡利宏,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冷库南部排酸间中立柱安装的操作者,其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仍从事焊接作业,并直接引燃冷库排酸间墙面上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继而引发火灾。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